中山市乡村振兴专项工作服务(2023年度)
中山市宏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山市农业农村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中山市乡村振兴专项工作服务(2023年度)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报价人参与磋商。
一、项目编号:ZSHY-2023-0103
二、采购项目名称:中山市乡村振兴专项工作服务(2023年度)
三、资金来源及预算:
1.采购项目预算金额:980000.00元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1. 采购内容:中山市乡村振兴专项工作服务(2023年度)。
2. 服务期限:本次咨询工作期限为合同签订后一年,时间期限到,服务自动截止(具体时间以双方签订的时间为准)。
3. 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不组织集中答疑会。
五、报价人资格条件:
1. 报价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报价人须在报价时在报价函中作承诺);
2. 报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3. 报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前一个工作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报价人需提供相关证明数据);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报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报价人须在报价时在报价函中作承诺);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6. 在采购代理机构购买了磋商文件。
六、报价人报名时间、地点和文件售价:
1. 报名和购买文件时间:2023年01月05日至2023年01月11日(节假日除外)每天8时30分~12时00分,14时30分~17时30分。
2. 报名地点:中山市东区沙岗天王路2号沙岗综合楼五楼503卡(中山市宏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价人报名时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报价人公章)。
3. 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不办理邮寄。
备注:购买磋商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报价人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七、报价人须提交的磋商保证金15000元,保证金须在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银行转账方式划达以下账号:
收款人:中山市宏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石岐支行
账 号: 9550 8802 0863 6700 150
八、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时间:2023年01月16日09时00分至09时30分
九、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1月16日09时30分
十、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地点:中山市东区沙岗天王路2号沙岗综合楼五楼503卡(中山市宏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十一、磋商时间:2023年01月16日09时30分
十二、磋商地点:中山市东区沙岗天王路2号沙岗综合楼五楼503卡(中山市宏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价人代表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参加磋商。
十三、联系事项:
1.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山市农业农村局
地址:中山市中山三路26号中山市人民政府第二办公区
联系人:杜公卿
电话:0760-88221221
2.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中山市宏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中山市东区沙岗天王路2号沙岗综合楼五楼503卡
联系人:刘施韵
电话:0760-88666207
电子邮箱:214446095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