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横栏镇五沙、六沙园林垃圾资源化处理承包项目
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中山市德祥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中山市宏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山市横栏镇五沙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中山市横栏镇五沙、六沙园林垃圾资源化处理承包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拟邀请贵公司作为单一来源商定供应商。
一、采购项目编号:ZSHY-2024-0116
二、采购项目名称:中山市横栏镇五沙、六沙园林垃圾资源化处理承包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300,000.00元。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满1年(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服务期满,本合同自动终止。
2、简要技术要求或项目的性质:详见单一来源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采购项目内容;
3、本次采购的服务必须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格的供应商应对所有采购的服务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服务报价;
4、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本项目于2024年01月17日在中山市农村集体三资和财务监管一体化平台(http://www.zsszpt.cn/)、中山市横栏镇政府网(http://www.zs.gov.cn/hlz/index.html)、代理机构网(http://www.zshyxm.com/)发布招标公告。
于2024年1月17日发布招标公告,期间有6家单位报名,至2024年02月07日(投标截止时间)有1家单位(中山市德祥环境服务有限公司)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由于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不足法定要求的三家或以上,根据相关规定,于2024年02月21日发布废标公告。
第二次招标公告于2024年2月23日发布,期间有6家单位报名,至2024年3月18日(投标截止时间)有1家单位(中山市德祥环境服务有限公司)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并上传电子标书;系统显示3家单位(具体单位名称系统未公开)投标保证金未电子保函;由于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不足法定要求的三家或以上,根据相关规定,于2024年03月19日发布废标公告。
第三次招标公告于2024年3月20日发布,期间有3家单位报名,至2024年04月12日(投标截止时间)有1家单位(中山市德祥环境服务有限公司)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并上传电子标书;由于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不足法定要求的三家或以上,根据相关规定,于2024年04月12日发布废标公告。
由于该项目需求比较紧急,发布三次招标公告均招标失败,于2024年04月12日09:30采购代理机构组织专家进行招标文件论证会。经过各论证专家对招标文件的审核,本项目招标文件没有设定不合理条款或倾向性条款,招标公告时间及采购程序符合法律法规,项目在采购过程中没有供应商对招标文件和招标过程质疑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因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二)种情况,拟将采购方式由公开招标变更为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重新组织采购。
七、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拟定供应商名称:中山市德祥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拟定供应商地址:中山市横栏镇康龙三路6号综合楼首层第七卡;增设一处经营场所,具体为:中山市横栏镇新茂工业区康龙六路1号2幢首层之一
八、专家论证意见:
1.专家1 姓名:贾晓莹 工作单位:东北林业大学工程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职称:工程师
意见:本项目招标文件没有设定不合理条款或倾向性条款,招标公告时间及程序符合法律法规,项目在招标过程中没有供应商对招标文件和采购过程质疑的情况。
2.专家2 姓名:卢乙蓬 工作单位:中山市技师学院 职称:工程师
意见:本项目招标文件没有设定不合理条款或倾向性条款,招标公告时间及程序符合法律法规,项目在招标过程中没有供应商对招标文件和采购过程质疑的情况。
3.专家3 姓名:宋皓 工作单位:广东东远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职称:工程师
意见:本项目招标文件没有设定不合理条款或倾向性条款,招标公告时间及程序符合法律法规,项目在招标过程中没有供应商对招标文件和采购过程质疑的情况。
专家小组综合意见:项目招标文件没有设定不合理条款或倾向性条款,招标公告时间及程序符合法律法规,项目在招标过程中没有供应商对招标文件和采购过程质疑的情况。
九、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涵盖园林绿化类相关业务或环境垃圾处理服务的内容)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2023年3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按招标文件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提供“资格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3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招标文件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提供“资格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说明:①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当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②招标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③如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且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4、供应商须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报名且购买了招标文件(提供 “购买招标文件凭证”复印件。);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按招标文件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提供“资格声明函”。);
6、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按招标文件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提供“资格声明函”。)。
十、登记报名及获取单一来源招标文件的时间(北京时间)、地点、方式及单一来源招标文件售价:
1、登记报名及获取单一来源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4月17日至2024年4月23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公休节假日除外)到中山市宏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点:中山市东区沙岗天王路2号东信商厦五楼503)购买单一来源招标文件,单一来源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
2、 购买招标文件方式:报名购买。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以下资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红色公章:1)有效的营业执照;2)购买人正反面身份证。
十一、谈判保证金:供应商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有关事项按磋商须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二、开标要求:本次谈判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准时出席并签名报到以证其出席。
十三、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4月25日 09时30分(注:2024年04月25日09时00分开始受理响应文件)。
十四、递交响应文件地点:中山市横栏镇公共资源管理交易中心会议室(横栏镇长安南路39号(政府大院对面)4楼开标室)。
十五、谈判时间:2024年04月25日 09时30分。
十六、谈判地点:中山市横栏镇公共资源管理交易中心会议室(横栏镇长安南路39号(政府大院对面)4楼开标室)。
十七、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24年4月17日至2024年4月23日止。
十八、联系事项
1、采购人:中山市横栏镇五沙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
联系人:梁小姐
电话:0760-87617187
2、采购代理机构:中山市宏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中山市东区沙岗天王路2号东信商厦五楼503
联系人:彭小姐
电话:0760-88666207
传真:0760-88666207
电子邮箱:2144460954@qq.com
发布人:中山市横栏镇五沙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
中山市宏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4年4月16日